信件编号: | 20220124143227207 | 来信时间: | 2022-01-24 14:27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张**** |
内容: | 夫妻一方为资阳市城镇户口、一方为巴中市农村户口,可以将资阳市城镇户口一方迁入巴中市农村户口一方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2-01-26 10:3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在的留言已收悉! 您咨询户口办理的问题,现将相关政策答复于您。 乡村迁移入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户籍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感谢您对巴中公安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巴中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