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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10:11

相关链接:【问答解读】《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6日

                            

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4月是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根据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巴市爱卫办发〔202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安机关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以“三个一”行动为重点,加强统筹和组织协调,精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集中开展“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主题宣传,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主题科普活动,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科普,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4月12日—4月30日

责任警种:市局各警种部门

(二)策划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为主题,组织发动广大民警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实践活动,通过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活动时间:4月12日—4月30日

活动内容:

1.开展“绿色出行”倡导活动。倡导民警职工、警务辅助人员和广大市民乘坐公交、骑行共享单车出行,引导群众绿色出行、健康出行。(牵头警种:警训处)

2.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活动。倡导在机关食堂集中组织开展“光盘行动”主题活动,树立节约意识,减少“舌尖上的浪费”。(牵头警种:警务保障处)

3.开展“垃圾分类”“健康乐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民警职工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体验活动和健康乐跑主题实践活动。(牵头警种:机关党委、警训处)

4.开展全警工间操活动。组织机关民辅警开展工间操暨第九套广播体操活动,并将该活动作为制度常态化开展。(责任警种:市局各警种部门)

(三)组织一次“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围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薄弱环节,结合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和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组织本部门民警职工对办公场所进行清扫、消杀,确保从源头上降低媒介传染传播风险,积极营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

活动时间:4月12日—4月30日

责任警种:市局各警种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动员民警职工、警务辅助人员和群众参与,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主动参与。市局各警种部门要主动履职、主动参与,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支持落实开展工作。宣传海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

(三)加强结合,协调推动。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队伍教育整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倡导开展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主题活动,组织机关民警职工学做工间操,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和身体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及时报送。警务督察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爱卫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警种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和亮点,将本警种部门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总结、活动图片(清晰、jpg格式,并配有简要说明)、视频、主题宣传、新闻媒体报道等材料于5月6日前报市局城管执法协作支队,便于统一汇总上报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