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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10:07

相关链接:【问答解读】《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公安(分)局,局属相关部门: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公安局

2022年9月6日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根据市安办《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市安办函〔2022〕28号)要求,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切实筑牢公共安全基础防线。

二、工作措施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交警、治安部门要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民爆危化物品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利用工作群、短信平台,点对点推送短信提示和事故警示教育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要组织专门警力定期到企业宣讲道路交通和危爆物品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辨识,把好源头管理关。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交警部门要每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宣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向农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试点创建活动,依托村道入口、村委会、聚居点等,打造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墙体、宣传栏、公示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治安部门要督促指导农村派出所加强对防火、防地质灾害、防溺水等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提醒农村群众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持有使用枪爆物品。森警部门要重点围绕森林火灾的危害、起因、防火警戒期、禁火令、“十不准”和火灾扑救、火场自救等,向农村群众讲解知识和要点,结合本地已经发生火情和处理案例,对农村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同时,相关警种要加强与村委会协调联系,针对节庆、赶集日等特定时段,组织举办“村民安全课堂”,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交警、治安、森警等部门要加强与社区联系,在社区的支持和配合下,在辖区大型居民小区,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宣传栏,展出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以及非法持有使用枪爆物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定期组织警力到社区、商业街、公园、广场等居民集中地,接受群众咨询、讲解安全知识,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交警部门、治安部门要通过“开学第一课”组织专门警力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交警部门要主动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把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中小学校社会活动和法制教育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组织编印适合不同年级学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宣传海报、小画册,集中发放到每一所学校。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治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入户开展用电用火安全宣传教育,建议住户购买家用消防器材,并教会住户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期限;交警部门要通过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督促家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认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五进”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落实专门警力常态和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要将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检查始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已有的宣传载体和媒介基础上,创新其他宣传形式和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信息总结。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中,要不断总结固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