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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2024-01-01 09:00 来源: 巴中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一、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巴中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巴中经开区通州大道19号

办公电话:0827-5267632

办公时间:5月1日至10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0月7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地址:bzsgaj110@126.com

邮政编码:636024

二、概况信息

巴中市公安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巴中公安工作,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一)机构设置

巴中市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科技与信息通信处、禁毒缉毒支队、特警支队、审计处、机关纪委、交通警察支队、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宣传处、信访和群众工作处、警务保障处、森林警察支队、机场分局、巴中市看守所、巴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巴中市拘留所、光雾山检查站、行政审批支队、行政执法协作支队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应急联动、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处置工作;指挥调度重大事件的处警。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经济案件和跨市、县(区)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指导或直接侦办重大毒品案件。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审批管理权限内的公安行政事项。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以及出境、入境和普通外国人在巴中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开展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挥、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骚乱、恐怖活动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批工作。管理巴中市看守所、巴中市拘留所、巴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0、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权限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12、贯彻执行公安和民航上级机关有关机场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负责机场空防安全,指导机场安检,查处机场行政、刑事案件;承担机场应急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机场辖区交通管理、消防监督、警卫安全和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13、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业务上接受同级林业部门指导。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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