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如下:
(1)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公安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个目标”,认真抓好“三个载体”,全力推进“四项建设”,努力实现“五个效益”,达到了公平正义更彰显、社会大局更稳定、治安环境更好转、服务效能更提升、队伍形象更良好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分别为巴中市交警支队、巴中市看守所、经济开发区分局、恩阳区公安分局、巴州区公安分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巴中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988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5.2万元,占99.46%;其他收入52.46万元,占0.54%。
2016年巴中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1130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2.31万元,占49.54%;项目支出5705.61万元,占50.4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巴中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574.2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5.74万元,下降2.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巴中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4.11万元,增长14.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巴中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2.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289.95万元,占92.26%;教育支出20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4万元,占3.63%;医疗卫生支出161.07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275.86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0289.95万元,完成预算81.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金额 |
决算数小于预算金额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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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2,666.30 |
10,289.95 |
2,376.35 |
|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4,833.16 |
4,760.00 |
73.16 |
年中因人员退休、调出造成年初工资预算无法执行完毕 |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97.79 |
1,380.26 |
717.53 |
年终追加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款、看守所运转经费等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
|
2040205 |
国内安全保卫 |
35.00 |
16.18 |
18.82 |
项目未实施完毕 |
|
2040206 |
刑事侦查 |
212.70 |
135.77 |
76.93 |
项目未实施完毕 |
|
2040208 |
出入境管理 |
194.55 |
22.89 |
171.66 |
年末省厅下达出入境业务经费 |
|
2040209 |
行动技术管理 |
301.22 |
297.49 |
3.73 |
项目未实施完毕 |
|
2040211 |
禁毒管理 |
356.56 |
140.97 |
215.59 |
项目未实施完毕 |
|
2040213 |
网络侦控管理 |
117.20 |
107.22 |
9.98 |
项目未实施完毕 |
|
2040214 |
反恐怖 |
20.00 |
16.37 |
3.63 |
枪弹款待汇省厅,结转下年使用 |
|
20402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30.00 |
30.00 |
0.00 |
|
|
2040217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957.86 |
748.13 |
209.73 |
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监控建设费、日常维护费结转下年使用 |
|
2040218 |
警犬繁育及训养 |
255.00 |
53.44 |
201.56 |
警犬基地建设款按照进度不应付款,结转下年使用 |
|
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348.84 |
274.83 |
74.01 |
项目未实施完毕 |
|
2040299 |
其他公安支出 |
1,105.42 |
985.40 |
120.02 |
天网工程租赁费待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
|
2049901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1,801.00 |
1,321.00 |
480.00 |
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按照进度未达到付款条件,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
2.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05.4万元,完成预算8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因民警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原因造成年初机关养老保险预算数无法执行完毕。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6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7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巴中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2.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9.74万元,下降4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23万元,下降4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6.8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7月全市完成公车改革,车改后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大大降低,二是我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从而进一步控制了接待费的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21万元,占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9万元,占5.29%。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1万元。主要用于一线实战部门民警执法办案、处突维稳、参加各项专项整治、加强街面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8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级上级机关及相关业务部门对公安工作检查、指导和督查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700人,共计支出6.89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巴中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44万元,比2015年减少38.12万元,下降3.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巴中市公安局完成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4.3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网络侦控建设、技侦建设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巴中市公安局共有车辆7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5个,涉及财政资金2192.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