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公安局(含市局机关、强制戒毒所、看守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17-08-24 10:35 作者:admin
巴中市公安局(本次预算公开包含市局机关、强制戒毒所、看守所)2017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7〕4号)于2017年1月26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如下:
(1)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公安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35人,供给车辆47辆。
201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为加快绿色发展、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增强“四个意识”这一首要政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这一工作总基调、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这一条主线、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这一基本导向,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聚焦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地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7605.3万元,比2016 年增加111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65.3万元,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7605.3万元,比2016 年增加1116.5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319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11.7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260.6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492.8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34.9万元,奖金91.7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支出1334.6万元,其中:办公费3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工会经费49.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8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3万元,其中:抚恤费2.9万元,住房公积金295.7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2774.7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293.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480.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8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额减少9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禁毒支队两名干警将在省公安厅统一安排、带领下到澳大利亚考察学习禁毒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2016年预算保持不变。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35.17%,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车辆编制数较2016年减少23辆,故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设备、防暴处突装备购置、尸体解剖、枪弹测速、安保安检设备、强制戒毒所医疗设备、看守所家具等设备设施购买;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如下:
(1)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公安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35人,供给车辆47辆。
201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为加快绿色发展、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增强“四个意识”这一首要政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这一工作总基调、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这一条主线、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这一基本导向,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聚焦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地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7605.3万元,比2016 年增加111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65.3万元,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7605.3万元,比2016 年增加1116.5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319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11.7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260.6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492.8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34.9万元,奖金91.7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支出1334.6万元,其中:办公费3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工会经费49.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8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3万元,其中:抚恤费2.9万元,住房公积金295.7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2774.7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293.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480.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8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额减少9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禁毒支队两名干警将在省公安厅统一安排、带领下到澳大利亚考察学习禁毒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2016年预算保持不变。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35.17%,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车辆编制数较2016年减少23辆,故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设备、防暴处突装备购置、尸体解剖、枪弹测速、安保安检设备、强制戒毒所医疗设备、看守所家具等设备设施购买;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2-1.财政拨款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2-2.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5.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4. 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表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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