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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05-13 16:5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增强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公安局现辖巴州区、恩阳区、经济开发区三个公安分局,本级设有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科技与信息通信处、禁毒缉毒支队、特警支队、审计处、机关纪委、交通警察支队、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宣传处、信访和群众工作处、警务保障处、森林警察支队、机场分局、巴中市看守所、巴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巴中市拘留所、光雾山检查站、行政审批支队、行政执法协作支队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财政供给方面,巴中市公安局系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即巴中市公安局本级,含市看守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含交警支队、森林警察支队)、巴州区公安分局、恩阳区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及森林警察支队系二级预算单位。本报告以一级预算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为主体。

(二)机构职能

巴中市公安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巴中公安工作,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应急联动、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处置工作;指挥调度重大事件的处警。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经济案件和跨市、县(区)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指导或直接侦办重大毒品案件。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审批管理权限内的公安行政事项。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以及出境、入境和普通外国人在巴中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开展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挥、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骚乱、恐怖活动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批工作。管理巴中市看守所、巴中市拘留所、巴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0.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权限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12.贯彻执行公安和民航上级机关有关机场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负责机场空防安全,指导机场安检,查处机场行政、刑事案件;承担机场应急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机场辖区交通管理、消防监督、警卫安全和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13.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业务上接受同级林业部门指导。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市公安局在职行政人员1045人,较上年末增加3人;事业人员4人,较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市公安局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入36595.31万元,与上年(35960.05万元)相比增加635.26万元,增幅1.7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市公安局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数)36521.83万元,与上年(37100.61万元)相比减少578.78万元,降幅1.56%。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及财务制度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等印发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指导、规范本部门财务行为,保障本部门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从基本原则、预算管理、支付结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程序规定及纪律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公用经费限额包干、重大支出一事一报、重大财务事项报局党委审定等,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和约束性,是本部门财务管理实务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巴中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巴中市公安局涉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巴中市公安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巴中市公安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巴中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市局接待手册》《巴中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巴中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等系列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了相互监督、互为配合的工作机制,将廉洁、细致、高效融入预算编制、执行、评估等全过程。

在财政、审计及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各二级预算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及财务制度。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机构设置与运行情况。我局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委员有局党委委员等;我局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内控办),设在警务保障处,由处长兼任主任。内控办承担局内部建设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运行流程,进一步严格各环节制约措施,扎实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加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一是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纳入局党委会会议的议事日研究和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情况适时修正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各部门在六大经济领域中的联动,建立会商审核机制。在重要经济活动预决算工作中,年初预算由警务部门牵头,项目责任部门联动,在项目预算上体现轻、重、缓、急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原则,精确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做到目标明确,不再具有盲目性。在预算指标的分解上,全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最终提交局党委会审定。三是评估内部控制风险,及时修订制度。2021年以来,内控办对全局六大经济业务的风险进行了摸排,对业务层面内控风险有基本掌握并及时修订或推动制度的修订。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已基本建立完善了单位层面的内控制度和六大业务相关内控制度,各项经济活动均有控制流程和指导意见,风险防范工作扎实。以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内控领导小组领导有力,全局贯彻落实内部控制政策良好,均能正确执行内部控制规范。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情况。我局的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一是内控办自查自评自纠。内控办相关人员根据日常经济活动的运行实际,通过“实践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改善流程--修订完善制度--制度指导实践”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流程,逐步打磨我局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并对其进行主观评价。二是建立局机关的专家队伍,适时引进外部专家参与监督。为了加强全市公安装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及项目需求论证、履约验收行为,经市局党委研究,建立全市公安装备人才专家库。在项目建设方面,我局采取了通过向外部、行业内询价的方式核定预算控制价,做到价格来源有依据。在项目验收工作方面,随机抽取专家库的专家参与其中,同时还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论证与验收,甚至还邀请未中标的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与监督。三是内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我局审计部门每年对各部门的日常经费和大额项目经费进行抽查审计,部门负责人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日常监督机制。纪检监察组对经济事项监督,预防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在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指导、监督下,各二级预算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警务保障部门在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指导、监督下,在各二级预算单位和内设机构的配合、协助下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年初,按预算编制规划要求,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编制了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同时,编制了《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各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编制满足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完整性。

预算执行过程中,设置必要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便于进行项目预算绩效考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责任部门、财务部门认真监控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和绩效发挥的长效性,在绩效评价中坚持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

2021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20109.00万元,调整后预算36595.31万元;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数)36521.8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完成率99.80%,基本支出及绝大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完成率为100%。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严守党的纪律红线、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绩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严控债务风险,本部门无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我局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目录或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单位需求情况及实施要求的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采购人应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作为年度内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执行。条件成熟的单位可按季或按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应包括具体采购项目、数量及采购预算等内容,采购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的安排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进度,提前提出采购申请。

3.厉行勤俭节约,持续压缩“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公车运行成本逐渐下降。市公安局先后印发了《市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局机关公务用车运维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运维机制、限额定点维护机制和有奖节油等管理制度。在公务持续增多,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受理侦办各类案件特别是扫黑除恶、反诈骗专项斗争等执法执勤任务大幅上升的情况下,通过科学细致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严格管理公务接待,节约效果明显。通过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限制陪客人数,使2021年部门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

严格管理因公出国(境)。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4.严格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我局主要资产是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巴中市公安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合理配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从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2021年度,本部门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无重大损失、人为损坏和长期闲置的情况发生。

5.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完成了年度会计核算工作,按期完成部门决算报表及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6.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2021年,本部门先后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做到了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积极主动配合审计、财政监督、市委巡察、省委巡视,狠抓问题排查和细节梳理,严格整改落实审计、财政监督、市委巡察、省委巡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确保财务工作稳健运行。

(四)综合绩效情况

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以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和省厅党委“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确保了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2.运转类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820.70万元,涉及项目61个。年初,我局各二级预算单位均申报“党建工作经费”“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接待费”“会议费”“干部培训费”“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费”“网络运行维护费”“资料印刷费”等个运转类项目,财政对上述运转类项目安排年初预算,用于保障各机关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扶贫攻坚工作、依法治市、培训、接待、会议及机关日常运转开支。所有运转类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指定用途使用,资金执行率达到或接近100%,资金使用效率高。

3.发展类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发展类项目年初预算7389.10万元,涉及项目92个。其中:

市公安局机关发展类项目经费1695万元,主要是:辅警经费900万元,天网租赁费电费(2019-2020两年)109万元,办案经费85万元,警务终端购置经费80万元,反恐最小作战单元装备、巡逻防控勤务车及装备购置经费50万元,耗材试剂及维护费50万元。

市看守所发展类项目经费349万元,主要是:在押人员给养费190万元,辅警人员经费150万元。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发展类项目经费277.5万元,主要是:购买社会化医疗服务费90万元,戒毒人员给养费80万元,辅警人员经费73万元。

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发展类项目经费191.1万元,主要是:鉴定专项经费3万元,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维护经费18万元,禁毒专项经费5万元,设备及实验室检测建设经费10万元,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建设经费15.1万元,办案经费30万元,警务终端使用购买服务经费15万元,天网租赁费60万元。

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发展类项目经费570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50万元, 检验入库经费20万元,辅助人员经费300万元,交警业务经费50万元,道路交通装备经费80万元,刑侦部门实验室建设经费10万元,警务保卫安检设备购置经费5万元,检验鉴定实验室经费10万元。

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含交警)发展类项目经费328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67万元,智能枪柜建设经费20万元,武器弹药及应急物资购置费35万元,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25万元,,双清等工作经费20万元,实验室建设经费20万元,刑事技术室建设经费20万元,交管业务经费92万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展类项目经费3970万元,主要是:专项设备购置费50万元,电子警察安装费120万元,交警信息化建设经费120万元,交通事故办案经费50万元,兴文车管所建设经费950万元,车管业务经费40万元,交通监控移动警务租用费40万元,辅警人员经费2050万元,交通安全宣传标志标牌费50万元,文明交通劝导员专项经费270万元,车管设备维修维护费70万元,辅警人员单警装备服装培训费80万元,摩托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干部培训费10万元。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发展类项目经费8.5万元,为公安森警执法及森林防火专项经费7万元,被装购置费1.5万元。

发展类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开展各项业务、维持监所正常运行以及购置专项设备、专用耗材侦办案件等,大部分发展类项目预算执行率较高,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用途及效益均符合预期。

四、评价结论

经全面自评,市公安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为“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因整体进度未达100%,各扣1分。

因不涉及“绩效管理创新(+5分)”和“监督发现问题(-5分)”两项,故不额外加分或扣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项目预算受历年预算编制及持续压缩财政支出等因素影响,年初预算编制金额较低,导致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较高。二是在绩效管理创新不足。

(二)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协助财政部门,做精做细年初预算,争取避免年中出现预算大额调整情形。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争取创新突破,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能。

 

附件:2022年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巴中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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