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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巴中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2021-05-13 15:03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巴中公安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9项省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管理。

(二)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梳理办事指南、流程、机构等服务事项,实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场所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同源、发布同源、管理同源。推行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服务,让群众对事前准备、事中进展、事后结果的信息易懂易获取。综合采用政务新媒体、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访谈、纸质材料等方式,立体式、多维度、高精准地推送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和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信息。

(三)拓宽基层行政决策群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措施及支持政策公开。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展示巴中公安规划体系,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五)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战略决策、发展现代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开放、全域旅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加强政策发布。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

(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化公开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推进情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工作举措,做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

(八)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聚焦“六稳”“六保”“三市两地一枢纽”等重大战略决策,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推进政策问答数据资源和12345热线知识库互联互通。注重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举措内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市场预期的政策文件,主动靠前解读,释放权威信息,引导网络舆情。创新开展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采用图文解析、发布会、网络访谈、简明问答等方式,鼓励运用虚拟现实(VR)、第5代超文本标记语言(H5)和可视化图表、短视频等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

三、着力提升群众关切回应质效

(九)加快构建群众关切回应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方式,统筹热线电话、局长信箱、我有话说等群众诉求渠道。建立涵盖群众关切回应的全流程标准,健全解决群众诉求、办理民生实事等方面的联动机制,让社情民意更畅通。

(十)注重群众关切回应结果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向群众公开回应结果。要将回应关切情况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积极参加巴中市《政务访谈》和《市长访谈》全媒体直播节目。

四、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服务质量

(十一)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集中统一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行政机关管理社会、服务公众的依据和结果并及时更新。行政权力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确保线上办事指南与线下办件标准一致。

五、持续加强平台载体建设管理

(十二)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推动省、市集约化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

(十三)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信息库。常态化开展清理整合,有序关停无力维护的账号。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逐级报备。开展季度抽查和半年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督促整改。

(十四)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和通报机制,实现应报尽报及时报。

六、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理顺机制,保障经费,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十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内部工作流程及答复内容要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市具体收缴规定。

(十七)强化督促指导。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对违反《条例》规定、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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