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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01-26 10:38

2021年1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家富,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朝学,市纪委常委邓国勇,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马军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凤林主持会议。

陈朝学同志在反馈意见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贡献了公安力量。但也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执警为民意识不强,群众获得感、社会满意度不高;纪法意识淡薄,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到位;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力;党建工作薄弱;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有差距;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他要求,一要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二要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三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警,着力建强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生力军。四要始终履行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王家富同志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和市委书记罗增斌对本轮巡察的整改要求。他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公安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市公安局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动真碰硬,聚焦巡察发现的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反思症结、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确保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公安局党委要强化“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市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克服巡察整改中的错误倾向,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落地落实。同时,分管联系的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要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罗凤林同志代表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以最高站位抓整改。市局党委和班子成员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部署要求。二是以最严标准抓整改。要切实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推动,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清零见底。三是以最实举措抓整改。要坚持“实”字当头,把整改措施逐项逐件精准对标,确保时间到点、问题解决,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查漏补缺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着力构建自我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性问题、重复性问题发生。四是以最优成效抓整改。要自觉把巡察整改贯穿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公安工作、队伍管理,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积极为营造平安稳定环境、服务保障巴中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贡献公安力量。

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络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局机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退休干部代表,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