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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城区这些地方禁燃禁售烟花爆竹

文章来源: 恩阳公安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01-20 17:54

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恩阳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

(二)恩阳古镇、市民广场、利达广场;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恩阳马鞍车站及集中停车区;

(五)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营场所;

(六)义阳大道、登科寺大道等城市主干道;

(七)文治寨、义阳山等景区和林区;

(八)工业园区、魁字湾和文昌宫农贸市场;

(九)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以上区域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许可燃放区域

(一)绕城路外的空旷地带;

(二)何家坝的空旷地带;

(三)禁止燃放区以外的空旷地带;

(四)宗教场所。

禁止燃放不合格品种的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洒水、清扫。

三、所有公民要自觉遵守本规定,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巴中市恩阳区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