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我市养老诈骗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全市群众检举揭发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诈骗专项行动效果,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制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1.网上举报: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2.电话或信件举报:巴中市公安机关受理养老诈骗线索举报通道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各地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密情况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0日(接受举报电话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02:00-06:00)。
特此公告
巴中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