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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十起依法惩治跨境电诈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人民公安报 发布时间:2024-07-2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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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发布意见明确打击跨境电诈法律适用、追赃挽损等问题

                 

为进一步彰显政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展示积极能动履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作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各类骗局的意识和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10起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并对案例特点作简要介绍。

10起典型案例包括: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葛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李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曾某某、郭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刘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王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张某某、黄某某等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陈某某等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唐某某诈骗案,张某诈骗案。

10起典型案例中,有4起是近年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件。10起案件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分类处置、准确适用法律、积极追赃挽损等方面具有显著特点。

——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机关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以及为跨境电诈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和个人。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等6起案件中,办案机关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犯罪集团“金主”,从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财产处置等方面体现依法从严。其中有两起案件相关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释放出全面依法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涉案人数众多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特别是公司化运作的诈骗集团,办案机关注重分类分层处理,区分犯罪链条上不同环节行为的性质,准确认定不同层级人员的刑事责任。10起案例均将犯罪集团内部职务头衔作为分层处理的重要参考,同时结合行为人参与时间、犯罪金额、获利情况、一贯表现、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况,综合认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张某等人诈骗案中,张某作为犯罪集团底层人员,能主动交代关于犯罪集团的相关情况,为打掉犯罪集团、抓捕犯罪集团主犯发挥重大作用,且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充分体现从宽政策,依法给予其更大力度的从宽幅度。

——确保诉讼过程充分彰显公平正义。各办案机关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案件。唐某某诈骗案中,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唐某某的行为构成自首,但对其胁从犯的辩解不予认定。在办理刘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进一步明确,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提供后勤保障,情节严重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办理陈某某等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明确,以虚假事由申领出入境证件、出境后即前往诈骗犯罪窝点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各办案机关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积极调查犯罪集团成员及其家属的财产情况,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各环节。李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办案机关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有力铲除电诈集团赖以滋生蔓延的经济土壤。刘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办案机关协同配合,追回损失合计1.35亿余元,切实维护了被骗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