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警民互动 > 局长信箱

个人姓名更改流程

信件编号: 20240918013257776 来信时间: 2024-09-18 01:57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黄****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必要的条件,我需要准备什么。巴中市平昌县人可以在巴中市公安局办理更改手续吗,还是必须要回平昌县办理更改手续,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4-09-18 17: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本机关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你在“局长信箱”留言咨询“个人姓名更改流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名字变更登记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9)公安机关认定的其它特殊原因。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交验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2)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3)有无变更记录;(4)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5)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办理情况请到当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巴中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