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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公安局“阳光警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法制支队 发布时间:2023-07-1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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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于2023年7月5日印发了《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公安局“阳光警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通知》制定原因。

答:为贯彻落实巴中市公安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推动“阳光警务”改革,完善执法公开制度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引准确、统一、规范。

问:《通知》总体要求。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巴中市公安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推进落实“阳光警务”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发布,办事指引更加完整准确、统一、规范,确保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高效准确。

问:《通知》工作目标。

答:《通知》共7项共工作目标,分别是1.持续优化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2.以市公安局网站为主体,开辟巴中公安政务新媒体“警务公开”“微阵地”;3.逐步推进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约;4.推动“公民身后一件事”指南要素公开可办;5.推进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采用电子身份证认证办理;6.依托市公安局政府网站“警民互动”和“麻辣社区”网络理政等平台,及时办理和解答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7.深入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问:7项工作目标完成时限。

答:除第五项“推进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采用电子身份证认证办理”需在2023年7月底完成,其余6项均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问:工作目标中涉及哪些责任部门?

答:《通知》中涉及的责任部门有办公室、政保支队、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安支队、科通处、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法制支队、宣传处、行政审批支队、各县(区)公安(分)局。

问:《通知》工作要求。

答:《通知》共3项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