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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布体检结果暨组织递补体检的公告

2018-07-19 17:44 作者:admin

根据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要求,经首轮体检和复检,现将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暨考察相关事宜

此次招聘计划共聘用辅警83名,首轮体检共84人参检(交警支队路面执勤男性岗位最后2名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其中监管支队留置看护男性岗位2人放弃体检资格,交警支队路面执勤男性岗位3人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详见《2018年6月市公安局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情况表》(附件1)。

请体检合格人员自行下载《巴中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2),如实填写考察表内容,按“村居委会—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报考部门”的流程进行政审考察。各应聘人员于7月24日(原公告的考察截止时间从7月20日延长至7月24日)前,完成政审考察工作,并将《巴中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考察表》交至所报考的部门,由报考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局人事处。

二、递补体检对象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交警支队路面执勤男性岗位、监管支队留置看护男性岗位分别产生了2个空额。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交警支队路面执勤男性岗位的郭景阁、吴玉章,监管支队留置看护男性岗位的周伟军、付子恒4名同志递补进入体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在指定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具体参检医院在人员集中时临时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前准备

请4名体检对象,于体检当日0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1张到市公安局5楼人事处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后,统一前往承检医院体检。参检人员准备体检费用400元(费用由考生自付),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勿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5.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也可咨询巴中市公安局人事处(咨询电话:5338680)。

附件:巴中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考察表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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