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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
2022年公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3-06-27 14:52 来源: 警务保障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下达公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592万元,其中:市公安局本级1629万元(含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301万元)、巴州区公安分局1107.5万元、恩阳区公安分局761万元、通江县公安局1338万元、南江县公安局1441万元、平昌县公安局1315.5万元。资金到位及时足额,投向科学,使用严格规范,全部用于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条件的装备及办案(业务)需要。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厅“1357”发展战略和巴中公安“1345”的总体部署要求,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扎实开展“磐石”系列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重大安保、敏感时间节点维稳任务,充分发挥公安工作职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警用装备标准,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警情及时处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全市公安机关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主动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各级公安机关警保部门牵头,会同审计、督察、法制、刑侦、经侦、治安、禁毒、警务训练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一是通过目标比较法,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分析目标完成情况;二是通过历史数据比较法,将2022年和2021年的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通过将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既可以看出其发展趋势,也可以了解各种因素在不同时期的影响,进而分析其效益差异的成因及改进方向。评价小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与标准,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执行6497.9万元,资金执行率85.59%。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差旅费、办案消耗费、专用材料费、业务维修(护)费、信息网络消耗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业务装备费主要包括被装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公安工作顺利进行,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行预算全覆盖,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严格落实收支管理要求,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和基层,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设置了转移支付资金辅助项目核算,经费支出用途明晰。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资金下达前,警保部门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组织各部门进行专题讨论,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资金投向计划。资金使用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范围、执行进度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率。在办案(业务)经费使用上,重点保障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办理,在装备项目实施上,始终围绕“基层优先、满足一线”的总目标,突出保障一线单位、基层所队。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审批手续,切实履行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程序,真正保证专款专用。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使用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单独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科目使用,统一经费支出范围,确保全部支出及时录入“全国公安警务保障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稽查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资金的动态监控管理。三是将公安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建设分为“预算申报、采购、执行验收”三项环节,指派专人对各环节实施跟踪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管理与监督并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职能部门落实、相关部门协作、纪检部门监督”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使巴中公安机关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水平和装备配备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和改善,破案、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不断提升,民警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巴中是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本级财力不足制约公安工作开展、项目实施困难、装备配置极其落后的困难局面,减轻了公安机关经费压力,为民警侦察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提高了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处置能力和技术侦察能力,促进了科技办案和科技强警的逐步实现。同时,要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把工作重心放在管好钱、用好钱、算清钱上,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做好绩效动态监控和绩效自评,边总结边查找不足,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一是绩效目标指标不够优化。警保部门要提前谋划,组织相关预算部门深入学习政策依据和专业知识,充分酝酿、讨论后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避免出现绩效目标与实际情况差异过大的情况。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应当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能让资金使用得好的部门与资金使用较差的部门一个样,要在来年资金安排和倾斜度上体现差异性,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相关建议:一是随着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成本不断增加,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希望转移支付资金更大程度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巴中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和战斗力。

 附件:2022年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巴中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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