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巴中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cnbz.gov.cn)全文公开。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中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巴中经开区通州大道19号,联系电话:0827-5267632;传真号码:0827-52605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要求,在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方面求实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化服务群众新途径,让企业和个人更加方便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巴中公安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累计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20条。其中,政策类信息22条、更新“巴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定主动公开类信息19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接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均按时办结,且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防因信息发布不当而引发负面舆情事件、失泄密等问题。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备份归档,确保工作轨迹可查。2023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巴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规范增设“收费项目”子栏目,并动态更新。根据每个栏目类别,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信息发布栏目错误等问题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均同步发布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确保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专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由局统一列支,并定期组织参加专题培训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办公大楼搬迁之际,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专用电脑搬移、组装、专网专登等相关事项。截至目前,我局网站未因搬迁原因引发重大安全性问题、未出现因工作没完成被通报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信息发布栏目不规范、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不熟练等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从三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明确各个栏目所属类别及注意事项;二是在信息发布前,先明确信息类别再发布,发布后对信息进行“回头看”,自查信息发布栏目是否正确无误;三是主动增强依申请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巴中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