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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2024-06-07 10:33


               

6月3日,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叶寒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时隔五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再次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饱含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征程公安事业的殷切期望、对公安队伍的深切关爱,这是人民公安史上又一件值得铭记的大事喜事,是对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的莫大鼓舞和激励鞭策,必将对进一步做好新征程公安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分层次、全覆盖学习宣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四川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一是抓学习要着眼于“深”。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确保新征程公安工作的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牢牢把握新征程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实现路径,确保在新的起点上更加有力推进四川公安工作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陈文清书记和王小洪部长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坚决对标把各项部署抓得更紧更实。二是抓贯彻要着力于“实”。要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把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一心向党的忠心、勇担使命的决心、深化改革的信心、从严治警的恒心,围绕贯彻执行中央《意见》,健全完善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主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公安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快推进公安基础设施和智慧公安建设。要深入推进“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落实爱警暖警措施,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四川公安铁军。三是抓推进要着手于“高”。要积极做好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汇报、贯彻、落实等工作,在报经省委同意后,筹备召开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并根据中央《意见》精神,推动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方案。厅领导要开展精准调研,厅属各警种部门“一把手”要直接牵头负责,为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厅办公室和研究室等部门警种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早谋划,共同把高规格召开会议、制发相关文件等工作做实做好。

在家厅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厅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