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新闻动态 > 警务资讯

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文章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2024-07-25 09:28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叶寒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成果丰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中国改革开放又一座标注时代的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的主要工作,系统总结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统揽全局、凝聚力量、催人奋进的好报告。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全省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会议要求,要深化认识,领悟新精神。全省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确立”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新征程各项工作。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促进派、实干家。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谋划推进公安改革。准确把握全会做出的系统部署,细化明确有关实现路径、具体措施,切实把党中央擘画的宏伟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图。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掀起新热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员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全覆盖、分层次进行传达学习,迅速将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民警,切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研究阐释,把全会精神纳入各级公安机关政治轮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全警覆盖、深入警心。要注重线上与线下、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决定》、全会《公报》,切实找准学习贯彻的结合点、切入点、落脚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思考、带头组织宣讲、带头实践交流,示范带动全体民警学懂弄通做实。

会议要求,要深耕改革,落实新要求。结合全会部署和公安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深刻领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谋篇布局,切实以全省公安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要明确改革重点,以推进实施“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稳步有序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创新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和派出所“两队一室”“一村(格)一警”等警务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实战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创新完善数据赋能机制,着力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要创新完善法治公安建设制度机制,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合成化水平,狠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

会议强调,要深抓实干,创造新业绩。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对党忠诚的政治定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转化为维稳护安的打赢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完善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治理等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夏季行动”“谋治行动”,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要转化为护航发展的实践效力,创新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有力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转化为锻造铁军的治警毅力,创新完善公安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完善干部日常考核纪实、全过程考察等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全警常态化练兵,深化开展辅警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慎终如始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开展“三项体检”和“五小问题”整治,切实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四川公安铁军。

在家厅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厅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