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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文章来源: 平安巴中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4-06-04 16:5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巴中市公安局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市、区公安机关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捞起来·钉着办”专项行动。现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一、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一)在乡村振兴中,宣传帮扶政策不深不细,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不及时,解决帮扶产业项目联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乱发,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实不力,上门走访慰问走过场,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二)在安全生产中,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民爆物品、食药监管、森林防火、大型活动等方面,思想麻痹、心存侥幸、责任空转、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把“零报告”当“零风险”。

(三)在为民服务中,办事办证“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面对群众诉求疾苦说套话、讲官话、冷硬横推,政策不落地、解释不耐心、办事效率不高、让群众跑“冤枉路”,违规办理户口和证件,在车管驾管、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环节以乱罚款、滥罚款或吃拿卡要,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整改不及时。

(四)在执法办案中,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长期搁置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现场勘验不细、证据收集不齐、把关审核不严,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给好处不办案、给了好处乱办案,执法值勤不规范、不文明、简单粗暴,行政案件随意裁量,刑事案件降格处理,帮助嫌疑人逃避打击,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输送。

(五)在工程项目中,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反招标程序,应招不招、故意拆分、化整为零,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泄露标底、控制评标,工程招授标中吃回扣、索取收受财物。

(六)在工作生活中,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执行政策措施“一刀切”,检查过频过滥,耍特权、抖威风,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封建迷信,公车私用、警笛乱鸣、违规乱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二、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正在或者已经进行复议、复核、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三)其他不属于公安机关业务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反映渠道和方式

(一)来电举报:0827-5338013

(二)电子邮箱:bzsgajztjy@163.com

(三)来访举报:来访人请到巴中市公安局机关纪委(15楼1507办公室)

             

巴中市公安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