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全程记录工作,严格规范全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活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民警的执法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和《四川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总体概括
《巴中市公安机关 执法活动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共五章、二十六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巴中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修订) 》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
第二章,记录,共六条。
第三章,管理,共九条。
第四章,监督,共二条。
第五章,附则,共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