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110234417815 | 来信时间: | 2021-11-10 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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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李**** |
内容: | 我们湖北里武汉和荆州被借钱给了 冯阳被告(四川巴中) 拿走几个月都不给还 影响我们生活很难。 我们要准备出门发去 火车到巴中 有人说抓 隔离14天 不包住吃费 是对 吗 我们重要报警钱骗连不给钱。 我荆州本人骗了7000钱 武汉 一个 2万5千钱 还有一个 8000钱 借囗太多 什么都还没有 回复不上。 我们要出门 买火车票到 (四川巴中) 来抓 隔离14天我们 也 报警 骗钱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1-11-11 16:5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的留言收悉! 您反映关于“冯阳错你钱不还”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你亲属联系得知你与冯阳属于民间借贷关系,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你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感谢您对巴中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巴中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