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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14 15:59 责任编辑: 洪小岚

   相关链接:《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巴中市公安局于2021年10月14日印发了《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如下说明。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要求,紧扣巴中公安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问:《通知》制定的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答:《通知》无突破现行规定的政策创新,其中的工作举措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0〕4号)要求,紧扣巴中公安职能职责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

问:《通知》中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答:《通知》提出的目标和举措以定性表述为主,有六处具体数据指标。

“严格执行重特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应当在1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办首场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数据指标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巴中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提出。

“政策性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进行解读”数据指标均来源于《巴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数据指标均来源于《<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对群众来信、投诉、建议等情况进行全面具体的答复,严禁出现答复质量不高、推诿敷衍等问题;不能在5个工作日之内答复的,及时与群众沟通联系,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3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数据指标均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0〕4号)。

“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数据指标均来源于《<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问:《通知》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答:《通知》起草工作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在深入学习上位文件精神,并结合巴中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形成《通知》。初稿完成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核稿后,送分管局领导审签同意,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

问:《通知》主要内容。

答:《通知》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安工作和推进重大政策执行做到公开透明;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涉及公安机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预决算公开和公安业务采购信息。

(四)加强舆情引导:明确回应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提升回应效果。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深化“新媒体+公安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六)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七)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强化责任追究。